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12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23日上午9: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许细妹女士主持,参加会议的监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