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中审华作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依法公正执业,坚持独立审计原则,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出色完成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中审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事前对中审华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提议续聘中审华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2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3、2019年12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华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