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千鑫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鑫恒”)所持有本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近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千鑫恒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已解除司法冻结,具体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冻结股数(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司法冻结日期 | 解冻日期 |
千鑫恒 | 否 | 55,088,026 | 100.00% | 10.87% | 2019-12-17 | 2019-12-20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和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千鑫恒持有公司股份55,088,0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7%,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55,0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84%,占公司总股本的10.85%。本次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后,千鑫恒所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司法冻结的情形。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