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通知时间:2019年12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召开时间:2019年12月19日;
地点:上海;方式:通讯表决方式。
(四)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
(五)主持:陈闪董事长;
列席:监事:颜奕鸣、边庆华、刘应勇
董事会秘书:袁志坚高级管理人员:孙云芳、陈海明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出让对外投资股权的议案:(1)同意以南京云账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当前估值出让部分股权;(2)同意以上海英内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当前估值出让部分股权。
公司将在受让方确认并商定出让价格后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 反对:0 票 弃权:0票
2、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公司及增资的议案:(1)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中路实业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人民币5000万元设立莱迪科斯(安庆)靹米皮有限公司(下称莱迪科斯)。(2)同意安庆市同安产业招商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在工商登记注册完成后对莱迪科斯进行增资。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1日披露的《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临2019-044)。
表决结果:同意:6票 反对:0 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