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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盛教育: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20

证券代码:300282 证券简称:三盛教育 公告编号:2019-114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公告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完成时间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刘胜坤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77号)文件批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516,999,993.30元,扣除需支付的发行费用17,704,268.5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99,295,724.75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7)第202011号)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进度情况

1、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购买恒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现金对价及相关费用、智慧教育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与运营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 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1支付现金对价及相关费用26,700.00
2智慧教育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与运营25,000.00
合计51,700.00

2、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在正常进行之中,支付现金对价及相关费用已经实施完毕。其具体信息及进度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累计投资累计投入比例
支付现金对价24,180.0024,180.00100.00%
智慧教育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与运营项目25,000.0012,316.7649.27%
合计49,180.0036,496.7674.21%

三、 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成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前)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
1智慧教育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与运营2019 年 12月 31 日2020 年12 月 31 日

四、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主要原因

教育部2018年4月制定了《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国务院2019年2月颁布了《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上述政策的推出为我国教育信息化的发展、数字化校园的建设以及行业内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外部环境的同时,也对教育信息化企业的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为了把握上述战略机遇期,更好地推进“智慧教育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与运营项目”的建设,因此经过审慎研究,并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公司拟将“智慧教育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与运营”建设完成日期调整到2020年12月31日。

五、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智慧教育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与运营项目建设期延期。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对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要求。公司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根据外部条件和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决定,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总投资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我们对公司《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一致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监事会认为,智慧教育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与运营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对智慧教育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与运营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三盛教育拟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三盛教育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财务顾问对三盛教育拟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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