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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盛教育: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20

证券代码:300282 证券简称:三盛教育 公告编号:2019-110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9年12月19日(星期四)14:3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21号楼三盛大厦五层三盛教育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过半董事推举由董事张辉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114,203,9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28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86,967,4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062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27,236,5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222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550,4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1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116,1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96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434,2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0.1152%。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表决情况:同意113,873,5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106%;反对330,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89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219,9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78.6867%;反对330,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1.31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3,873,5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106%;反对330,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89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219,9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78.6867%;反对330,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1.31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3,883,2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191%;反对320,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8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229,6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79.3123%;反对320,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20.68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3,873,5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106%;反对330,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89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219,9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78.6867%;反对330,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1.31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公司董事2020年薪酬及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3,862,6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011%;反对341,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98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209,0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77.9836%;反对341,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2.016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的曾嘉、霍雨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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