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梅安森”)与智慧乡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乡村”)组成的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联合体中智慧乡村为牵头方,梅安森为参与方)于2017年2月20日中标馆陶县乡村污水处理及运营管理特许经营权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馆陶县污水处理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根据中标通知书约定,联合体与馆陶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馆陶县住建局”)签订了《馆陶县乡村污水处理及运营管理特许经营权采购项目合同》(以下简称:《项目合同》)。 2019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了公司与智慧乡村及馆陶县住建局签署的《解除合同协议书》,现因履行过程中客观情况变化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无法继续履行,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项目合同》及相关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馆陶县乡村污水处理项目概述
根据《项目合同》约定,合同的项目服务区域为馆陶县四镇四乡277个行政村,项目总投资17,974.75万元。项目将以PPP方式建设、运营和移交,项目公司负责项目设施的建设、运营与维护,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本项目建设期为36个月,特许经营期(运营期)自运营日开始计算运营期总计为30年。 该项目由项目公司智慧乡村馆陶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或“馆陶科技公司”)承受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项目公司由三方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智慧乡村持股比例70%,认缴出资额700万元,馆陶县鏊洋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0%,认缴出资额200万元,梅安森持股比例10%,认缴出资额100万元,截止解除协议日,仅公司完成实缴出资100万元。
2017年11月10日,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河北省财政厅根据文件精神开展PPP入库项目集中清理工作,项目被清理出库,加之该项目中标社会资本联合体牵头方智慧乡村融资工作无实质性进展,该项目一直处于停滞状态。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积极与当地政府、智慧乡村协商下一步解决方案。
二、本次进展
近日,馆陶县住建局、智慧乡村、梅安森签订了《解除合同协议书》,现因履行过程中客观情况变化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无法继续履行,各方协商一致解除《项目合同》及相关协议,并达成如下条款:
1、解除《项目合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协议,本项目终止,各方不再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2、鉴于2017年5月25日梅安森已向项目公司馆陶科技公司出资100万元,而智慧乡村出资时间未到未实际出资,馆陶科技公司各项开支均从该款项中列支。各方确认: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该出资款剩余金额人民币749,932.11元,馆陶科技公司及智慧乡村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从该款项中支出任何款项。本协议签订后5日内,馆陶科技公司将本协议第二条中出资款剩余金额人民币749,932.11元向梅安森返回。 3、上述合同解除后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智慧乡村负责注销项目公司,各方应当相互配合完成项目公司注销手续,馆陶科技公司在注册、注销、办公室房屋租赁、办公室用品采购及办公室办公产生的行政性费用由馆陶科技公司的股东智慧乡村、梅安森按认缴的出资比例(700万:100万)承担。收到工商部门注销办结通知之日起3日内双方完成结算,智慧乡村向梅安森返还其应承担的馆陶科技公司在注册、注销、办公室房屋租赁、办公室用品采购及办公室办公产生的行政性费用。 4、本协议已经各方充分协商,各方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如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本次解除项目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因该项目于2017年11月被移出财政部PPP项目库,加之智慧乡村的融资工作
无实质性进展,致该项目无法按计划实施,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项目合同》及相关协议。本次合同解除事项不会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环保业务正常运营;公司将收到项目公司退回的剩余出资款749,932.11元,同时,公司与智慧乡村按其项目公司认缴的出资比例(100万:700万)承担项目公司注册、运行、注销等相关费用,具体损益金额尚待办理完成项目公司工商注销登记手续后方可确定。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解除合同协议书》
特此公告。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