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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远电子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19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9-036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港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金额4,000万

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北京银行对公客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90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19年5月29日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了首届董事会2019年第九次临时会议、首届监

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以及募

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5,000万元(含55,000万元)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

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 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9月18日使用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止本公告日,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全部到期收回,具体情况如下:

受托方产品名称产品类型金额 (万元)产品 期限起息日到期日实际收益(元)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港支行北京银行对公客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4,00090天2019/9/182019/12/17320,547.95

二、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于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78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13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20.2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36,721,6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5,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5月9日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5月9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01280002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9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截至2019年11月30日累计投入金额(未经审计)
1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项目48,600.008,771.36
2直流滤波器项目4,900.00293.14
3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升级6,000.001,164.11
4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15,054.70
合计74,500.0025,280.31

备注: 补充流动资金投入金额包含对存款利息的使用。

(三)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类型银行理财产品
产品名称北京银行对公客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金额(万元)4,000
预计年化收益率2.00%-3.50%
预计收益金额(万元)19.73-34.52
产品期限90天
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结构化安排
参考年化收益率/
预计收益(万元)/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保证收益型和保本浮动型结构性存款产品,其风险在企业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但不排除上述现金管理业务的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经公司审慎评估,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内部资金管理的需求。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北京银行对公客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发行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金额4,000万元
发行币种人民币
挂钩标的3个月美元LIBOR利率
目标区间挂钩标的在[0,4.5%]以内
产品期限90天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产品代码PFJ1912017
合同签署日期2019年12月18日
起息日2019年12月18日
到期日2020年03月17日
预期到期利率根据本协议相关约定,按照挂钩标的的表现,向客户支付浮动利息(如有,下同),预期到期年利率=2.0%+(R-2%)×N/D,2.0%及R均为年化利率。其中,N为观察期内挂钩标的处于目标区间内的实际天数,D为观察期实际天数,R为预期到期最高年化利率。客户可获得的预期到期最低年化利率为2.0%,预期到期最高年化利率为3.50%。
到期收益测算(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假设:客户结构性存款本金为1000万元,实际存款天数35天,客户可获得的年利率与观察期内3个月美元LIBOR利率相挂钩。 (一)情景一:若在观察期内3个月美元LIBOR利率始终保持在目标区间之内,则客户获得的结构性存款到期年利率为最高到期年利率2.0%+1.5%×N/D,即3.5%(此时N/D=1),存款利息=本金×存款年利率×实际存款天数÷365=10000000×3.5%×35/365=【33561.64】元。 (二)情景二:若在观察期内3个月美元LIBOR利率曾处于目标区间之外,则客户获得的结构性存款到期年利率为2.0%+1.5%×N/D(此时N/D<1),假设观察期内3个月美元LIBOR 利率曾处于目标区间之外的天数总计为10天,则处于目标区间之内的天数为25天,对应的结构性存款到期年利率为2.0%+1.5%×25/35=【3.07】%,存款利息=本金×存款年利率×实际存款天数÷365=10000000×【3.07】%×35/365=【29438.36】元 (三)情景三:若在观察期内3个月美元LIBOR利率始终保持在目标区间之外,则客户获得的结构性存款到期利率为最低到期年利率2.0%(此时N/D=0),存款利息=本金×存款年利率×实际存款天数÷365=10000000×2%×35/365=【19178.08】元。 情景分析提示:上述计算示例采用模拟数据计算,并不代表客户实际可获得的结构性存款利息,仅作计算参考,具体收益按照实际情况确定,且实际分配金额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略有不同,请以实际分配金额为准。
风险提示本产品有投资风险,本产品具有投资性质和投资风险,只保障结构性存款资金本金,不保证结构性存款利息,由于各种风险因素的存在,客户所预期的规避风险、获利等交易目标不一定能够实现,请客户仔细阅读风险揭示书,充分认识投资风险,基于自身判断谨慎投资。 风险包括:产品不成立的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终止及再投资风险、信息传递风险、法令和政策风险、变现及延期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的风险。

(二)委托理财资金投向

产品名称北京银行对公客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资金投向由北京银行通过在客户基础资产中嵌入金融衍生工具,将客户收益与利率、汇率、商品价格等标的物挂钩的存款类金融产品。

(三)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结构性存款,收益类型为保本保证收益型、保本浮动型,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港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601169),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2018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233,475.41145,301.52
负债总额30,330.0034,244.29
净资产203,145.42111,057.24
项目2019年1-9月 (未经审计)2018年度 (经审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30.505,263.66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73,426.79万元,本次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金额合计4,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5.45%。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26,426.79万元及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本金47,000万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预计获得投资收益金额人民币19.73至34.52万元,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相应的利息收入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结构性存款,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19年5月29日分别召开了首届董事会2019年第九次临时会议、

首届监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55,000万元(含5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5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6))。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序号理财产品类型实际投入金额实际收回本金实际收益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1银行理财产品22,00022,000213.49-
2银行理财产品4,0004,00037.30-
3银行理财产品9,0009,00077.67-
4银行理财产品8,0008,00069.04-
5银行理财产品27,00027,000249.07-
6银行理财产品10,00010,00081.37-
7银行理财产品4,0004,00032.05-
8银行理财产品17,000--17,000
9银行理财产品10,000--10,000
10银行理财产品10,000--10,000
11银行理财产品4,000--4,000
合计125,00084,000760.0041,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43,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38.72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3.48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41,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14,000
总理财额度55,000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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