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5日发出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12月18日形成表决结果,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实到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子公司签订《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与南京恒道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技术委托开发合同》,与北京阜康仁生物制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技术委托开发合同》,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相关公告《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的公告》。
2、 关于投资设立商业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500万元注册成立一家医药销售公司,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相关公告《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商业子公司的公告》
3、 关于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同意公司在30000万元的额度范围内,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投资于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国债、国债逆回购、银行理财产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抵押。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
利率、汇率以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二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