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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凤凰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18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310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9 年12 月17 日通过直通车提交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华久辐条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披露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久辐条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久辐条)委托浦发银行镇江分行,向大力神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力神科技)发放贷款6,000 万元,期限12 个月,年利率15%。经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 条有关规定,请你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公告披露称,该项委托贷款安排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相关公告,公司子公司华久辐条分别于2018 年初、2019 年初向大力神科技提供相同安排的委托贷款6000 万元,相关款项本金及利息分别于2019 年1 月21 日、2019 年12 月13 日收回。请公司:(1)结合大力神科技的股权结构、管理层架构等,说明将此次贷款安排认定为不构成关联交易的具体考虑,并进一步说明公司与大力神科技可能存在的潜在利益安排;(2)结合前次贷款利息及本金回收时间、回收情况、新贷款发放时间等,说明前次贷款本金及利息是否已实际入账至公司账户;(3)核实并说明相关贷款资金的具体安排及实际资金流向。

二、公告披露称,此次委托贷款主要用于补充大力神科技日常经营活动资金,

贷款担保方是大力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力神铝业)。请公司:(1)结合大力神科技的经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业绩、现金流、资金、诉讼以及资信情况等,说明向大力神科技持续提供委托贷款的具体考虑;(2)结合大力神铝业、大力神科技的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情况等,具体说明大力神铝业和大力神科技之间的关联关系及潜在利益安排;(3)结合上述事项及担保方和大力神科技大股东的资信情况、大力神科技的还款资金来源、还款具体安排等,审慎判断及分析该项委托贷款存在的坏账风险及相应的保障措施。

三、公告披露称,华久辐条提供的委托贷款金额为6000 万元。请公司:结合华久辐条及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货币资金、经营活动所需现金、扣非后净利润情况以及华久辐条和公司的具体经营计划安排等,说明华久辐条将相关资金频繁用于委托贷款的主要考虑。

四、公告披露称,此项委托贷款年利率为15%。请公司:结合自身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净利润情况、此项委贷收益占公司净利润的比重、公司具体生产经营安排等,说明此项委托贷款安排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并结合公司的风险防控措施就委贷收益的相关不确定性进行风险提示。

请你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并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积极组织各方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予以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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