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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钠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18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修订通知》及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

(一)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

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二)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2、合并利润表

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在原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上述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实施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经参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参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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