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股份实施结果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重庆渝资光电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重庆渝资光电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渝资”) 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结果的告知函》。重庆渝资于2019年12月16日,通过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23,128,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
重庆渝资本次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2,643,863,54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60%。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重庆渝资光电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大宗交易 | 2019年12月16日 | 4.01 | 623,128,900 | 1.79% |
二、 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减持前 | 减持后 | ||
重庆渝资光电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2,643,863,541 | 7.60% | 2,020,734,641 | 5.807% |
三、其他事项
1、重庆渝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减持后,重庆渝资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四、备查文件
《关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