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6日15点在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杭州金投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祝昌人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会祝昌人先生主持,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参股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元成旅游产业控股有限公司(股权占比16.75%增资5,025万元)与杭州元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权占比
32.25%增资9,675万元)、浙江越龙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占比51%增资15,300万元)向参股公司浙江越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按各方出资比例进行增资合计30,000万元。本事项将按相关规定提交豁免股东大会审议的申请,并授权经营层办理增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祝昌人为本议案关联方,因此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立深圳市元成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元成云智能
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登记机关登记核准信息为准】,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并授权经营层办理公司注册资金的相关事宜。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