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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16

证券代码:300803 证券简称:指南针 公告编号:2019-011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分别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35,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以购买流动性好、非保本、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方式进行现金管理。1.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公司拟在有效期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在同一时点的现金管理资金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2.投资品种

购买流动性好、非保本、低风险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3.决议有效期及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实施方式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郑勇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及单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达到披露标准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事项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名称、类型、金额、期限、收益率等。6.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应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投资的理财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在实施前会经过严格地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出现的可能。

2、风险控制措施

(1)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财务总监郑勇行使决策权,由公司

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财务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相关决议等情况,对理财的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

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

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

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

购买理财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3、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以适度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方式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保障股东利益。

三、公司具体运作部门及负责人

运作部门:公司财务部

负责人:公司财务总监 郑勇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以购买流动性好、非保本、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方式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在同一时点的现金管理资金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并同意授权公司财务总监郑勇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统筹购买,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本次对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以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方式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地提高资金效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以购买流动性好、非保本、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监事会审议

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召开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投资收益,能够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保荐机构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使用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非保本、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投资回报,为公司投资者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基于以上情况,国泰君安对公司上述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2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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