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编制了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现将本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05号)核准,本行已于2019年8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333,33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8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20,000,005.24元。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7月24日汇入本行在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1835300000722)。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70,306,953.28元。该发行募集资金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61015205_B01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9月30日,本行前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已全部用于充实本行资本金,与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时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一致。截至2019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由于银行业务的特殊性,本行前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充实本行资本金,其实现效益无法独立核算。本行募集资金用于充实资本金后,资本充足水平获得提高。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本行定期报告已披露信息的比较
本行已将上述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行自2019年8月以来已经公布的相关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五、结论
本行已按首次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时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要求编制。
本行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3日
附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截止日:2019年9月30日 | 单位:人民币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2,570,306,953.28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额: | 2,570,306,953.2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额: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比例: | - | 2019年(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 | 2,570,306,953.28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序号 | 承诺投资 项目 | 实际投资 项目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补充核心 一级资本 | 补充核心 一级资本 | 2,570,306,953.28 | 2,570,306,953.28 | 2,570,306,953.28 | 2,570,306,953.28 | 2,570,306,953.28 | 2,570,306,953.28 | -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