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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熙生物: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1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机构”)作为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熙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华熙生物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9月2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6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9,562,556股,发行价格为47.7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6,859.4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964.01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4,895.44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182号)《验资报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华熙生物研发中心提升改造项目40,066.9040,066.90
2华熙天津透明质酸钠及相关项目110,692.43110,692.43
3华熙生物生命健康产业园项目164,678.5074,136.11
合计315,437.83224,895.44

二、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的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的募投项目为“华熙天津透明质酸钠及相关项目”,公司原计划以110,692.43万元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华熙生物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熙天津”)增资的形式完成投资。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的调整方案及原因

(一)调整方案

华熙生物拟将110,692.43万元募集资金投入全资子公司华熙天津的方式,由增资调整为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根据募投项目经营情况可提前偿还或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到期续借。

(二)调整原因

本次调整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资金管理水平,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四、本次借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华熙生物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投资方式由增资调整为无息借款,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投入及实施节奏,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资金管理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110,692.43万元募集资金投入全资子公司华熙天津的方式,由增资调整为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营情况可提前偿还或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到期续借。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入全资子公司的方式无需

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入全资子公司的方式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入全资子公司的方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投入及实施节奏,不会对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管理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入全资子公司的方式变更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祁玉谦吕瑜刚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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