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振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振德”)持有本公司股份7,799.4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55.71%,本次质押完成后,浙江振德质押股份数量为3,779.6868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48.46%,占公司总股本27.00%。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振德及其一致行动人(鲁建国先生、沈振芳女士)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8,464.4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60.46%。本次质押前,沈振芳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为480万股,本次质押完成后,浙江振德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为3,779.6868万股,浙江振德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数量为4,259.6868万股,占其合计持股总数的50.32%,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43%。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接到控股股东浙江振德通知,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系为本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 (万股) |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用途 |
浙江 振德 | 是 | 3,779.6868 | 是,首发限售 | 否 | 2019.12.12 | 详见备注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振德转债持有人的质权代理人) | 48.46% | 27.00% | 为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 |
合计 | 3,779.6868 | 48.46% | 27.00% |
备注:质押到期日至以下两个时点中较早者
(1)本次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全部行使换股权;
(2)本次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全额付清。
2、本次质押系为本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非浙江振德的融资质押。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3、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持股 数量 (万股) | 持股 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 (万股)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万股)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万股)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万股)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万股) | |||||||
沈振芳 | 665 | 4.75% | 480 | 480 | 72.18% | 3.43% | 480 | 0 | 185 | 0 |
浙江振德 | 7799.40 | 55.71% | 0 | 3779.6868 | 48.46% | 27.00% | 3779.6868 | 0 | 4019.7132 | 0 |
合计 | 8464.40 | 60.46% | 480 | 4259.6868 | 50.32% | 30.43% | 4259.6868 | 0 | 4204.7132 | 0 |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振德除本次质押外,无其他质押公司股份的情形。本次股份质押目的是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全体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质押担保有效期至以下两个时点中较早者:(1)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全部行使换股权;(2)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全额付清。
目前,公司经营正常,不存在需要浙江振德进行资金偿还的情况。同时,浙江振德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
可控。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振德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公司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4、公司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上市公司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权结构不会因此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5、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