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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龙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14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9年5月6日发布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31)。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山证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法”)《民事裁定书》[(2019)最高法民终666号],最高法认为本案审理的民事法律事实与两起刑事案件(指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就佛山市中鸿酒店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李鸿荣涉嫌单位行贿罪、贷款诈骗、骗取贷款罪及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原行长李昌军涉嫌受贿罪、贷款诈骗罪、骗取贷款罪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的审理的刑事法律事实虽有重合之处,但并不完全相同。因此,一审法院应当对本案进行审理。一审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之规定,径行裁定驳回中山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的起诉不当,最高法予以纠正。

最高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粤民初28号民事裁定;

二、本案指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公司将根据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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