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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通控股: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14

证券代码:300292 证券简称:吴通控股 公告编号:2019-127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0年1月17日届满,为适应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推进公司业务发展,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事项

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如下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万卫方先生、张建国先生、沈伟新先生、万吉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事项

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如下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崔晓钟先生、夏永祥先生、王德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员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公司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

三、其他说明事项

1、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上述董事候选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没有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 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3、第四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4名为非独立董事。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4、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四届董事就任前,第三届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3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万卫方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11月出生,高级经济师。1999年6月至2010年9月,担任苏州市吴通通讯器材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万卫方先生合计控制公司312,623,034股(其中,直接持股300,181,248股;通过持股苏州新互联投资中心(普通合伙)51%股权间接控制12,441,7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52%,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万卫方先生与苏州新互联投资中心(普通合伙)为一致行动人。万卫方先生与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万吉先生系父子关系,除上述情况外,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2、张建国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11月出生,重庆大学计算机专业本科,清华大学EMBA硕士。1999年7月至2018年7月就职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移动系统支持部部长、移动市场策划部部长、PCS产品总经理、UMTS产品副总经理/总经理、GSM/UMTS产品总经理、方案经营一分部总经理兼第一营销事业部CTO、总裁助理兼FDD产品总经理、高级副总裁兼无线产品经营部总经理。张建国先生在通讯行业有近20年的管理工作经验和良好声誉,于2018年9月加入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助理职务。2018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总裁,2019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兼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张建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

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3、沈伟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1月出生,硕士学历,中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2008年1月至2010年9月,担任苏州市吴通通讯器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沈伟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91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并通过参与公司2018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还有78.00万份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沈伟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4、万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2015年5月至2016年2月,在江苏国都互联科技有限公司担任销售总监;2016年3月至2018年3月,在苏州市吴通电子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1月至2018年3月,在江苏国都互联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8年3月至2018年12月,担任公司董事。2018年3月至今,在上海吴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职务、在江苏国都互联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兼执行董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万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万卫方先生与万吉先生系父子关系,万吉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崔晓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7月出生,会计学博士。2010年6月至今,任嘉兴学院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主任;2012年至今,任嘉兴学院商学院现代会计研究所副所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日,崔晓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2、夏永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5年6月出生,经济学硕士学历,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1997年7月至今任苏州大学商学院教授; 2010年9月至2017年1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1月至今担任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002367)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夏永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3、王德瑞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9年5月出生,香港浸会大学应用会计与金融理学硕士,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民盟盟员。1980年参加工作,历任吴江市黎里镇油米厂员工,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副经理、吴江分所所长,苏州华瑞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所长。现任江苏华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德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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