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0年1月17日届满,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提前换届选举,公司为了保证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完成,于2019年12月13日在公司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2019年第四次职工代表大会,经认真讨论,与会职工代表民主选举,一致同意选举李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李阳女士将与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13日
附件:
李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1999年至2003年就读于合肥工业大学电气与自动化专业;2003年7月至今就职于公司人力资源部。
截至本公告日,李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