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9年12月13日,公司将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该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同时,公司已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截止本公告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900万元,公司将在到期日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