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9-035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分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金额共计
37,000万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191523);挂钩利率结构性
存款(SDGA191521);单位结构性存款893871。
? 委托理财期限:17,000万元购买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191523),委托
理财期限为91天;10,000万元购买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191521),
委托理财期限为40天;10,000万元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893871,委托理财
期限为111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19年5月29日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了首届董事会2019年第九次临时会议、首届监
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以及募
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5,000万元(含55,000万元)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
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 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9月11日使用3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9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0)),截止本公告日,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全部到期收回,具体情况如下: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万元) | 产品 期限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实际收益(元)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7,000 | 91天 | 2019/9/11 | 2019/12/11 | 2,490,657.53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宁波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型 | 10,000 | 90天 | 2019/9/11 | 2019/12/10 | 813,698.63 |
二、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于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78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13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20.2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36,721,6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5,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5月9日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5月9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01280002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9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截至2019年11月30日累计投入金额(未经审计) |
1 | 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项目 | 48,600.00 | 8,771.36 |
2 | 直流滤波器项目 | 4,900.00 | 293.14 |
3 | 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升级 | 6,000.00 | 1,164.11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00 | 15,054.70 |
合计 | 74,500.00 | 25,280.31 |
备注: 补充流动资金投入金额包含对存款利息的使用。
(三)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委托理财项目 | (一) | (二) | (三) |
受托方名称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产品类型 | 银行理财产品 | 银行理财产品 | 银行理财产品 |
产品名称 | 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191523) | 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191521) | 单位结构性存款893871 |
金额(万元) | 17,000 | 10,000 | 10,000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3.80% | 3.65% | 3.20% |
预计收益金额(万元) | 161.06 | 40.00 | 97.32 |
产品期限 | 91天 | 40天 | 111天 |
收益类型 | 保本保证收益型 | 保本保证收益型 | 保本浮动型 |
结构化安排 | 无 | 无 | 无 |
参考年化收益率 | / | / | / |
预计收益(万元) | / | / | / |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否 | 否 | 否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保证收益型和保本浮动型结构性存款产品,其风险在企业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但不排除上述现金管理业务的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经公司审慎评估,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内部资金管理的需求。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民生银行挂钩汇率结构性存款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委托理财项目 | (一) | (二) |
产品名称 | 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191523) | 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191521) |
购买金额 | 17,000.00万元人民币 | 10,000.00万元人民币 |
产品收益类型 | 保本保证收益型 | 保本保证收益型 |
合同签署日期 | 2019年12月11日 | 2019年12月11日 |
投资及收益币种 | 人民币 | 人民币 |
挂钩标的 | USD-3M Libor | USD-3M Libor |
认购期 | 2019年12月12日到2019年12月12日 | 2019年12月12日到2019年12月12日 |
成立日 | 产品认购期结束后当日,如果银行判定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成立,则本产品的成立日为2019年12月12日 | 产品认购期结束后当日,如果银行判定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成立,则本产品的成立日为2019年12月12日 |
到期日 | 2020年3月12日 | 2020年1月21日 |
产品收益计算期限 | 91天 | 40天 |
结构型存款收益计算基础 | 产品收益计算期限的实际天数乘以到期年收益率除以365 | 产品收益计算期限的实际天数乘以到期年收益率除以365 |
客户结构性存款本金及收益 | 本金保障:如客户未发生提前支取等违约情形,则银行于约定的分配日支付100%的结构性存款本金;如客户发生提前支取等违约情形,将由银行按本产品说明书中“提前支取”条款的约定执行。 在不发生风揭示书所述之风险且客户未发生提前支取等违约情形的前提下,客户产品收益如下确定: 产品存续期间每日观察挂钩标的:客户年化收益=1.00%+2.80%*n/N,(0.40%-3.20%),其中n为挂钩标的落在0.40%-3.20%区间的天数,N为起息日至到期日之间(算头不算尾)的实际天数。USD3M-LIBOR按当个伦敦工作日水平确定。对于非伦敦工作日,USD3M-LIBOR按其上一个伦敦工作日执行的水平确定。到期日前第5个伦敦工作日的USD3M-LIBOR水平作为到期日前剩余天数的USD3M-LIBOR水平。 | 本金保障:如客户未发生提前支取等违约情形,则银行于约定的分配日支付100%的结构性存款本金;如客户发生提前支取等违约情形,将由银行按本产品说明书中“提前支取”条款的约定执行。 在不发生风揭示书所述之风险且客户未发生提前支取等违约情形的前提下,客户产品收益如下确定: 产品存续期间每日观察挂钩标的:客户年化收益=1.00%+2.65%*n/N,(0.50%-3.20%),其中n为挂钩标的落在0.50%-3.20%区间的天数,N为起息日至到期日之间(算头不算尾)的实际天数。USD3M-LIBOR按当个伦敦工作日水平确定。对于非伦敦工作日,USD3M-LIBOR按其上一个伦敦工作日执行的水平确定。到期日前第5个伦敦工作日的USD3M-LIBOR水平作为到期日前剩余天数的USD3M-LIBOR水平。 |
本产品仅保证本金及合同约定的最低收益,不保证超出最低收益之外的额外收益,对于无法获得超出最低收益之外的额外收益的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本产品仅保证本金及合同约定的最低收益,不保证超出最低收益之外的额外收益,对于无法获得超出最低收益之外的额外收益的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风险提示 |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只保障结构性存款资金本金及最低收益,不保证超出最低收益以外的额外收益。结构性存款不同于一般存款,具有投资风险,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具体风险来自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通货膨胀风险、政策风险、提前终止风险、延期支付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 |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只保障结构性存款资金本金及最低收益,不保证超出最低收益以外的额外收益。结构性存款不同于一般存款,具有投资风险,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具体风险来自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通货膨胀风险、政策风险、提前终止风险、延期支付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 |
2、宁波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委托理财项目 | (三) |
产品名称 | 单位结构性存款893871 |
购买金额 | 10,000.00万元人民币 |
产品类型 | 保本浮动型 |
合同签署日期 | 2019年12月12日 |
收益兑付货币 | 人民币 |
起息日 | 2019年12月12日 |
到期日 | 2020年4月1日 |
期限 | 111天 |
本金及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计算 | 如果存款存续期间内,[USD/JPY]始终位于[88.78,128.62]的区间内,则该产品的收益率为(高收益)3.2%(年利率);如果存款存续期间内,[USD/JPY]触碰或者突破[88.78,128.62]的区间,则该产品的收益率为(保底收益)1%(年利率)。 |
结构性存款收益计算公式 | 本金×到期年化收益率×实际天数÷365天 |
风险提示 | 本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资金本金,不保证收益,您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风险包括:货币风险、价格风险、流动性风险、税务风险、国外市场交易/场外交易、定价关系、信用风险、交易和电子交易系统的中止和限制、市场风险、挂钩标的替换风险、提前到期及到期日顺延风险、其他风险。 |
(二)委托理财资金投向
项目 | (一) | (二) | (三) |
产品名称 | 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191523) | 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191521) | 单位结构性存款893871 |
委托理财资金投向 |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销售所募集资金本金部分按照存款管理,并以该存款收益部分与交易对手叙作和USD-3M Libor挂钩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销售所募集资金本金部分按照存款管理,并以该存款收益部分与交易对手叙作和USD-3M Libor挂钩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 结构性存款是指以企业的存款作为本金,挂钩利率、汇率、股票指数、商品价格等金融市场指标的创新型存款产品。 |
(三)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结构性存款,收益类型为保本保证收益型、保本浮动型,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600016),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
002142),均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2018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33,475.41 | 145,301.52 |
负债总额 | 30,330.00 | 34,244.29 |
净资产 | 203,145.42 | 111,057.24 |
项目 | 2019年1-9月 (未经审计) | 2018年度 (经审计)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30.50 | 5,263.66 |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73,426.79万元,本次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金额合计37,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50.39%。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26,426.79万元及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本金47,000万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7,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预计获得投资收益金额人民币298.37万元,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相应的利息收入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结构性存款,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19年5月29日分别召开了首届董事会2019年第九次临时会议、首届监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55,000万元(含5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5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6))。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序号 | 理财产品类型 | 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收回本金 | 实际收益 | 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
1 | 银行理财产品 | 22,000 | 22,000 | 213.49 | - |
2 | 银行理财产品 | 4,000 | 4,000 | 37.30 | - |
3 | 银行理财产品 | 9,000 | 9,000 | 77.67 | - |
4 | 银行理财产品 | 8,000 | 8,000 | 69.04 | - |
5 | 银行理财产品 | 27,000 | 27,000 | 249.07 | - |
6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 | 10,000 | 81.37 | - |
7 | 银行理财产品 | 4,000 | - | - | 4,000 |
8 | 银行理财产品 | 17,000 | - | - | 17,000 |
9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 | - | - | 10,000 |
10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 | - | - | 10,000 |
合计 | 121,000 | 80,000 | 727.94 | 41,000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 43,000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 38.72 | ||||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 3.33 | ||||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 41,000 | ||||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 14,000 | ||||
总理财额度 | 55,000 |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