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完成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对外投资概述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与冯沾富、潘恒松(以下简称“转让方”)及宁国市庄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签订了《交易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以27,946,694.97元的股权转让价款受让目标公司80%股权(转让方因转让标的股权而应缴纳的税费由公司承担,经初步测算约600万元左右,以税务机关最终核定的数据为准);公司另需向目标公司提供无息借款76,053,305.03 元,用于其归还截至2019年10月31日的债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026号公告。
二、对外投资完成情况
(一)工商变更完成情况
宁国市庄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19年12月12日取得了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宁国市庄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811534596647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宁国市庄村方竹岭
法定代表人:邓先武
注册资本:伍佰万圆整成立日期:1995年04月17日营业期限:自1995年04月17日至2035年04月16日
经营范围:萤石开采、加工、销售,矿山机械设备销售,萤石精粉收购、加工、销售,萤石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款项支付及交接情况
根据《交易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公司目前向目标公司支付借款6,000万元;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款2,000万元,同时根据协议缴纳转让方因转让标的股权所涉的税费共计600.69万元,并取得国家税务总局宁国市税务局竹峰税务分局《股权转让纳税义务履行证明》。
转让方及目标公司已向公司移交了公章、法定代表人章、财务印鉴等全部印鉴及目标公司全部开户银行的网银U盾。公司目前已经正式接管宁国市庄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剩余借款16,053,305.03元及股权转让价款7,946,694.97元,将于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且各方按协议附件二约定的《交接清单》完成相应的证照、资料交接后支付。
本次对外投资相关应披露的事项已完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