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1日(星期三)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2月9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康莹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参与表决董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及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霍尔果斯通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借款500万元用于临时流动资金周转,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利息为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