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涉及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平合理,定价公允。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关于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井新
黄利群
卢浩然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