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邦高科”或“公司”)及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自2019年10月1日至本公告日累计获得各项政府补助共计4,407,704.39元(不含以前年度政府补助由递延收益转入损益的金额),与收益相关的补贴资金4,407,704.39元,与资产相关的补贴资金为0元,其中增值税即征即退政府补助资金为人民币2,013,810.39元,其他政府补助资金为人民币2,393,894.00元。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44号——上市公司获得政府补助公告格式》的要求,现将获得的各项政府补助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 获得补助的主体 | 获得补助的原因或项目 | 政策依据 | 收到补助的时间 | 发放主体 | 补助金额(元) | 补助的类型(与收益相关/与资产相关) | 计入的会计科目 |
1 | 天津普泰国信科技有限公司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财税〔2011〕100号 | 2019年10月23日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 1,104,231.07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2 | 天津普泰国信科技有限公司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财税〔2011〕100号 | 2019年11月28日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 527,278.44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3 | 天津普 | 2019 | 滨党发 | 2019年12 | 天津滨海 | 3,000.0 | 与收益相 | 其他 |
泰国信科技有限公司 | 年党建经费 | 〔2017〕26号 | 月6日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务管理中心 | 0 | 关 | 收益 | |
4 | 北京金石威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财税〔2011〕100号 | 2019年10月29日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石景山区税务局 | 382,300.88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5 |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投贷奖”支持资金 | 京文领办文〔2017〕3号 | 2019年12月4日 | 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2,390,894.0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合计 | 4,407,704.39 |
公司及子公司获得的以上政府补助均系现金形式的补助,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补助资金已实际到账金额4,407,704.39元,公司将关注补助资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其他收益科目;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收益科目。
上述累计获得政府补助中4,407,704.39元计入2019年的其他收益,确认为当期损益。截止目前,上述政府补助预计对上市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影响的金额约为4,407,704.39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或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