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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12

证券代码:600755 证券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19-73转债代码:110033 转债简称:国贸转债转股代码:190033 转股简称:国贸转股债券代码:143972 债券简称:18厦贸Y1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于公司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二〇二〇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厦门黄金投资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交易旨在充分利用交易双方的生产资源,属于市场化行为,双方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价格结算,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和销售额的比例均较低,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1)关于公司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及其下属企业二〇二〇年度日常关联交易2019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二〇二〇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二〇二〇年度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额度内与控股股东国贸控股及其下属企业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

况确定具体关联交易及金额,并授权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交易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五位关联董事许晓曦先生、郭聪明先生、陈金铭先生、李植煌先生和高少镛先生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其余四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2)关于公司与厦门黄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金公司”)二〇二〇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2019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厦门黄金投资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二〇二〇年度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额度内与黄金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关联交易及金额,并授权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交易文件。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之前,已将该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提交公司独立董事审阅。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的,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审议《关于公司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二〇二〇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五位关联董事许晓曦先生、郭聪明先生、陈金铭先生、李植煌先生和高少镛先生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上述事项作出的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经过对有关资料的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上述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进行的业务,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公司与国贸控股及其下属企业的前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18年11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度第九次会议和2018年12月19日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二〇一九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二〇一九年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额度内与国贸控股及其下属企业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具体信息详见公司2018-82号、2018-86号及2018-92号公告。截至2019年9月30日,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9,704.82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8,475.04万元,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1,229.78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公司与黄金公司的前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18年11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度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厦门黄金投资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二〇一九年度与黄金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额度内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具体信息详见公司2018-82、86号公告。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与黄金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36,670.92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8,247.32万元,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28,423.60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公司与国贸控股及其下属企业二〇二〇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近年交易发生情况及公司实际需要,公司与国贸控股及其下属企业二〇二〇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对象2020年预计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供应链服务、房地产业务、金融服务等国贸控股及其下属企业67,000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供应链服务、房地产业务、金融服务等国贸控股及其下属企业3,000

合计

合计70,000

2.公司与黄金公司二〇二〇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近年交易发生情况及公司实际需要,公司与黄金公司二〇二〇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交易内容2020年预计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供应链服务、房地产业务、金融服务等20,000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供应链服务、房地产业务、金融服务等40,000
合计60,000

二、关联方介绍与关联关系

1.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晓曦

注册资本:165,990万元

主营业务:1、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2、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未禁止或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2901单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383,191.18万元,净资产3,558,246.15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7,409,582.04万元,净利润225,801.23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截至2019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3,714,259.29万元,净资产3,605,257.25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3,284,125.68万元,净利润199,608.6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国贸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国贸控股及其下属企业与公司的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二)项所规定的情形。

国贸控股及其下属企业最近三年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

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公司与其交易不存在履约风险。

2.厦门黄金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海滨注册资本:60,000万元主营业务:黄金现货销售;白银现货销售;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管理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贸易代理;珠宝首饰批发;工艺品及收藏品批发(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珠宝首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及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信用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贵金属压延加工;铜压延加工;珠宝首饰及有关物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翔云一路93号翔云楼310单元B036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1,766.71万元,净资产9,709.10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85,492.19万元,净利润-2,416.34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截至2019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43,834.95万元,净资产11,130.10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61,955.01万元,净利润1,421.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副总裁朱大昕先生曾兼任黄金公司的董事,于2019年6月3日卸任,黄金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10.1.6条第(二)项所规定的情形,双方关联关系截至朱大昕先生卸任黄金公司董事职务后的 12 个月。

黄金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公司与其交易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公司与国贸控股及其下属企业、黄金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公平合理原则,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依据当时的市场情况在每次交易前签署具体的单项协议,以确定关联交易的内容、交易价格、交货等具体事项。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和市场公允原则,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此外,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比较低,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 报备文件

1.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书、独立意见书;

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一九年度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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