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七届十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1日在公司东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李明先生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形成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李明先生,因工作原因现已调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无法继续履行本公司监事职责,李明先生已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征求股东单位意见,公司监事会同意李明先生的辞职申请,并提名刘帮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刘帮柱先生简历见附件),提请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监事会对李明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合规运营所做的贡献,表示崇高的敬意。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12月12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帮柱先生,1969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工程师。1997年7月至2005年7月任安徽省维尼纶厂丝绸分厂技术员、副厂长,2005年7月2008年6月任巢湖皖维金泉实业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副经理,2008年6月至2009年2月任本公司水泥分公司党总支书记、副经理,2009年2月至2010年7月任巢湖皖维振华实业有限公司经理,2010年7月至2012年3月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巢湖皖维振华实业有限公司经理,2012年3月至2014年9月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4年9月至2015年2月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2015年2月至今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