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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研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11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与其签订业务约定书,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有关报酬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情况

1、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51421390A

3、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4、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5、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二、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解,同意公司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且,作为公司股份制改制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审计机构,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地完成了公司股份制改制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审计工作。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3、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与其签订业务约定书,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有关报酬事宜。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可以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业务的要求;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

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1、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12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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