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梅州市文华矿山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梅州市文华矿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华矿山”)系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牌集团”或“公司”)全资子公司,长隆山石灰石矿场系文华矿山属下矿场,系公司文福万吨线项目配套矿山。2019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梅州市文华矿山有限公司扩大生产规模追加投资的议案》,公司同意对文华矿山扩大生产规模追加投资2.8亿元,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满足梅州市文华矿山有限公司长隆山石灰石矿场扩建资金需求,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梅州市文华矿山有限公司扩大生产规模追加投资的议案》确定的2.8亿元额度内,公司决定先以自有资金2亿元对梅州市文华矿山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长隆山石灰石矿场扩建开支。本次增资由公司根据长隆山石灰石矿场扩建工作进展情况在该审批额度范围内分期注资,其中增资款8,200万元用于增加文华矿山的注册资本,增资款11,800万元计入文华矿山的资本公积。此次文华矿山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1亿元。
2、投资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梅州市文华矿山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3、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本项目投资主体为塔牌集团,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2亿元对梅州市文华矿山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梅州市文华矿山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8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何耀祥;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住所:蕉岭县文福镇;
6、经营范围:开采、销售:石灰石(限分公司经营);销售:建筑材料。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文华矿山2018年度(2018年末)及2019年1-9月(2019年9月末)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年度或2018年末 | 2019年1-9月或2019年9月末 |
资产总额 | 46,295.33 | 47,912.57 |
负债总额 | 25,442.63 | 27,773.79 |
净资产 | 20,852.7 | 20,138.78 |
营业收入 | 11,443.5 | 9,148.33 |
净利润 | 2,287.49 | -209.13 |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影响
公司本次对文华矿山进行增资,是基于文华矿山长隆山石灰石矿场扩建的资金需求。增资完成后,有利于推动长隆山石灰石矿场扩建工作顺利完成,有利于保障公司梅州生产基地特别是公司文福万吨线项目的石灰石供应,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业务发展要求。
2、可能存在的风险
公司本次向子公司增资是塔牌集团董事会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及子公司未来发展需求所作出的慎重决策,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但仍存在一定的经营和管理风险。对此,公司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子公司的治理结构,完善其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积极防范、控制风险,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