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修订公司〈员工薪酬管理规定〉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对相关资料的审议,我们认为上述薪酬制度的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修订后的《员工薪酬管理规定》的执行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鉴于此,我们同意《关于修订公司〈员工薪酬管理规定〉的议案》。
独立董事:陈海燕、庞正忠、宗文龙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