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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楚电子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10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公司2019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1.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3.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杨志国

4.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5. 合伙期限:2011年01月24日至不约定期限

6.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表报,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

信息系统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7、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二、聘任审计机构所履行的程序

1.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公司2019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出具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 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审阅了《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公司拟聘任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并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聘任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 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并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聘任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2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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