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4日以电话、书面或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9年12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9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贝特瑞拟转让其控股子公司山西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山西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8.75%的股权转让给山西晋沪碳素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价款总额为10,028万元。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杨璐董事对该议案投弃权票,理由为:根据提供审核材料做出的决策。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贝特瑞拟转让其控股子公司山西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