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提交的《关于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以下书面审核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方式公平、公允;交易程序安排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公开、透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的签字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焦崇高 薛爽 杨一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