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50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己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871号”文核准。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采用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
本期债券设置两个品种,两个品种间可双向互拨,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其中,品种一的基础期限为3年,品种二的基础期限为5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公司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每次续期的期限不超过基础期限,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时间自2019年12月4日至2019年12月5日,网下发行工作已于2019年12月5日结束,基础发行规模为10亿元,超额配售为10亿元。本期债券最终仅发行品种一,发行规模为20亿元,票面利率为4.07%。
特此公告。
发行人: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主承销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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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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