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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捷微电: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06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4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7]163 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360万股,发行价格27.6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5,206.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961.94万元之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0,244.86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3月9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2017】48450001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2017年6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功率半导体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及“半导体防护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捷捷半导体有限公司,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19,432.22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7】48450012号《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原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捷捷半导体有限公司设立了以上两个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全资子公司捷捷半导体有限公司与原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和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1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公司因聘请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具体负责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原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华创证券承接完成。2019年2月2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捷捷半导体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华创证券和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

1、账户名称:捷捷半导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银行账号:513903607410611募集资金用途:半导体防护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2、账户名称: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银行账号:32050164763600000248募集资金用途: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

(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一百万元人民币或者低于单个项目或者全部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1%的,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可豁免提交董事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为规范账户管理,公司将“半导体防护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资金专户余额7.04万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资金专户余额23.37万元,共计

30.41万元转入公司其他账户,并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完成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捷捷半导体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华创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华创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均已完成注销手续。特此公告。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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