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水渔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07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本次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符合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要求,且其曾为公司提供2018年度审计服务,较为熟悉公司状况,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客观、真实,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已就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19年度审计机构一事向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对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慎的事前审查。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的议案

1.在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之前,公司提供了向控股股东中国农发集团关联借款事项的相关资料,并解释了必要性,获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2.本次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协议内容合法,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公允、合理, 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

3.本次交易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降低资金成本,调整公司资金结构,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页无正文,为《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肖金泉 郑洪涛 周俊利

2019年12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