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暨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持股5%以上股东陆金学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减少。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及部分特定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陆金学先生拟在六个月内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5%。
公司于近日收到陆金学先生出具的《股票减持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陆金学先生本次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29,373,8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150%。
2019年12月5日,陆金学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8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0150%。本次减持后,陆金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9,285,9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 公司总股本(股) | 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陆金学 | 集中竞价 | 2019/12/5 | 5.05 | 87,900 | 585,720,642 | 0.0150%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陆金学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9,373,884 | 5.0150% | 29,285,984 | 4.9999% |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陆金学先生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督促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陆金学先生为公司特定股东(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规定,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交易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三、备查文件
1、《股票减持告知函》;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