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350天内;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合同存在公司不能按时完成交货,导致公司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风险;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二、合同签署概况
2019年12月5日,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龙船艇”)与珠海九洲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船务”)签订了《62m钢质沿海豪华游船建造服务项目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除本合同之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连续12个月内,公司于2019年5月27日与九洲船务签订了《62m沿海钢铝混合豪华游船采购合同》,属于同一交易对手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同一交易对手方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签订日常经营合同金额累计达到9245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20.4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2017年6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合同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三、合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珠海九洲船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凯斌
注册资本:10000万企业地址:珠海市桂山镇一环路51号301E经营范围:经营海上旅游观光及水上交通。根据《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经营范围不属登记事项。以上经营范围信息由商事主体提供。
2、关联关系说明:九洲船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除上述合同外,最近三年九洲船务与公司未签订其它销售合同。
3、履约能力分析:九洲船务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四、合同明细
单位:万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交易对方名称 | 合同金额(含税) | 合同标的 | 签署时间 |
1 | 江龙船艇 | 九洲船务 | 4575 | 壹艘62米钢质沿海豪华游船 | 2019年12月5日 |
2 | 江龙船艇 | 九洲船务 | 4670 | 壹艘62米沿海钢铝混合豪华游船 | 2019年5月27日 |
合计 | 9245 |
五、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交易对手方九洲船务签订的合同累计金额为9245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20.43%,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本次合同的签订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性。
六、合同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需要经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七、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公司与九洲船务签订的《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