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龙微纳”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建龙微纳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0月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1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46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3.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2,582.88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5,591.0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991.80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第01540006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吸附材料产业园项目(三期) | 20,036.62 | 18,300.00 |
2 | 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 6,412.50 | 6,412.50 |
3 | 年产富氧分子筛4500吨项目 | 2,146.77 | 1,800.00 |
4 | 5000吨活性氧化铝生产线建设项目 | 1,832.87 | 1,800.00 |
5 | 中水循环回用39.6万吨/年项目 | 5,086.80 | 5,086.80 |
6 | 成品仓库仓储智能化改造项目 | 3,000.00 | 3,000.00 |
合计 | 38,515.56 | 36,399.30 |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为7-12个月,根据项目建设推进而进行资金投入,故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周转和需要。通过适当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中天国富证券对本次建龙微纳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倪卫华 | 李罡 |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