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瑞华技术:购买控股子公司常州瑞晟催化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05

公告编号:2019-019证券代码:872869 证券简称:瑞华技术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控股子公司常州瑞晟催化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转让方:徐志刚受让方: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华技术”)转让标的:常州瑞晟催化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晟催化”)30%股权交易事项:瑞华技术以0元的价格受让徐志刚其持有的瑞晟催化的30%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转让方:徐志刚受让方: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华技术”)转让标的:常州瑞晟催化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晟催化”)30%股权交易事项:瑞华技术以0元的价格受让徐志刚其持有的瑞晟催化的30%股权。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 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 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已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四)公众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根据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公 W[2019]A812 号《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会计报表资产总额为195,668,560.14元,净资产为91,563,348.70元,本次拟购买资产的转让价格为0元,因此本次对外投资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第二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在股东大会审议权限内,该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在股东大会审议权限内,该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权转让尚需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自然人

姓名:徐志刚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华理苑29号601室

关联关系:徐志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董事长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常州瑞晟催化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江苏省常州市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让的其他情况。

四、定价情况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瑞华技术以0元的价格受让徐志刚其持有的瑞晟催化的30%股权。协议约定标的交付时间为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协议确认,过户时间为以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为准。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协议约定标的交付时间为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协议确认,过户时间为以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为准。本次股权转让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大不利影响。

七、备查文件目录

本次股权转让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大不利影响。《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2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