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18证券代码:833455 证券简称:汇隆活塞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州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600万元,公司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李训发先生与公司董事长张勇先生,为本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项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州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600万元,公司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李训发先生与公司董事长张勇先生,为本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项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州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关联董事李训发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张勇因个人原因未出席,也未委托其他董事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李训发住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高原街54号1-6-1
2. 自然人
姓名:张勇住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南棉路67号1-1-1
(二)关联关系
代为表决。该事项已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及关联方股东需回避表决。
李训发持有公司股份19,303,49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08%,为公司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张勇持公司股份数量为1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81%,为公司董事长,故认定李训发、张勇为公司关联方。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李训发持有公司股份19,303,49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08%,为公司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张勇持公司股份数量为1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81%,为公司董事长,故认定李训发、张勇为公司关联方。
两位自然人为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连带担保有助于公司向银行办理此业务,可使公司获得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生产的需要,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为解决公司资金周转问题,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州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2,600万元,期限为1年,以公司自有不动产为该业务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期限为3年。公司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李训发先生与公司董事长张勇先生为本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解决公司资金周转问题,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州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2,600万元,期限为1年,以公司自有不动产为该业务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期限为3年。公司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李训发先生与公司董事长张勇先生为本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位自然人为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连带担保,可使公司获得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的需要,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二位自然人为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连带担保,可使公司获得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的需要,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