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
召开时间: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一
关于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贷款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向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交《关于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贷款的议案》。为置换公司以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山证券”)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的贷款,降低公司质押的中山证券股权比例,从而满足《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关于股权质押比例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下称“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贷款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年利率不超过10%,公司以不超过中山证券17%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就公司本次向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贷款事项代表公司签署《贷款合同》等法律文件。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以上提案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二
关于向东莞信托有限公司贷款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向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交《关于向东莞信托有限公司贷款的议案》。为置换公司以中山证券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的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降低公司质押的中山证券股权比例,从而满足《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关于股权质押比例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东莞信托有限公司(下称“东莞信托”)贷款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期限不超过18个月,年利率不超过12.5%,公司以不超过中山证券18%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就公司本次向东莞信托贷款事项代表公司签署《信托贷款合同》等法律文件。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以上提案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