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11月27日以短信和邮件的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3日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路33号北新大厦2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志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合川双槐至钱塘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投资合川双槐至钱塘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竞争实力。监事会同意公司投资合川双槐至钱塘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投资合川双槐至钱塘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的公告》详见2019年12月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