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公告编号:2019-092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2月20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1919 | 中远海控 | 2019/11/19 |
二、 取消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 取消议案的说明
1、取消议案的名称
序号 | 议案名称 |
1.05 | 与中远海运集团签署2020-2022年《船舶及集装箱资产服务总协议》并批准协议上限金额 |
2、取消议案的原因
由于前述议案内容已被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0-2022年《船舶及集装箱资产服务总协议》项下2021年度关联交易上限金额的议案所修订更新,为免歧义及导致股东误解,公司董事会作为股东大会召集人,决定取消上述议案。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说明
1. 提案人: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9年11月5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公告编号:2019-086),单独或者合计持有37.18%股份的股东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在2019年12月4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1.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05与中远海运集团签署2020-2022年《船舶及集装箱资产服务总协议》并批准协议上限金额
上述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 除了上述取消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19年11月5日公告的原股
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取消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9年12月20日 10点00分召开地点:上海市东大名路1171号上海远洋宾馆5楼远洋厅、香港皇后大道中183号中远大厦47楼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2月20日
至2019年12月20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及H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与中远海运集团签署2020-2022年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并批准协议上限金额之议案 | √ |
1.01 | 与中远海运集团签署2020-2022年《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并批准协议上限金额 | √ |
1.02 | 与中远海运集团签署2020-2022年《综合服务总协议》并批准协议上限金额 | √ |
1.03 | 与中远海运集团签署2020-2022年《航运服务总协议》并批准协议上限金额 | √ |
1.04 | 与中远海运集团签署2020-2022年《码头服务总协议》并批准协议上限金额 | √ |
1.05 | 与中远海运集团签署2020-2022年《船舶及集装箱资产服务总协议》并批准协议上限金额 | √ |
1.06 | 与中远海运集团签署2020-2022年《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并批准协议上限金额 | √ |
2 | 关于与太平船务签署2020-2022年《航运及码头服务总协议》并批准协议上限金额之议案 | √ |
3.00 | 关于与上海港务集团签署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并批准协议上限金额之议案 | √ |
3.01 | 与上海港务集团签署2019年《航运及码头服务框架协议》并批准2019年上限金额 | √ |
3.02 | 与上海港务集团签署2020-2022年《航运及码头服务框架协议》并批准协议上限金额 | √ |
4 | 关于与青岛港签署2020-2022年《航运及码头服务框架协议》并批准协议上限金额之议案 | √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01、1.02、1.03、1.04、1.06、2、3.02、4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第1.05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0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公告已刊登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第1项议案,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以及其他符合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的关联股东(如有);第2、3、4项议案,分别相应符合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的关联股东(如有)。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5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的临时提案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00 | 关于与中远海运集团签署2020-2022年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并批准协议上限金额之议案 | |||
1.01 | 与中远海运集团签署2020-2022年《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并批准协议上限金额 | |||
1.02 | 与中远海运集团签署2020-2022年《综合服务总协议》并批准协议上限金额 | |||
1.03 | 与中远海运集团签署2020-2022年《航运服务总协议》并批准协议上限金额 | |||
1.04 | 与中远海运集团签署2020-2022年《码头服务总协议》并批准协议上限金额 | |||
1.05 | 与中远海运集团签署2020-2022年《船舶及集装箱资产服务总协议》并批准协议上限金额 | |||
1.06 | 与中远海运集团签署2020-2022年《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并批准协议上限金额 | |||
2 | 关于与太平船务签署2020-2022年《航运及码头服务总协议》并批准协议上限金额之议案 | |||
3.00 | 关于与上海港务集团签署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并批准协议上限金额之议案 |
3.01 | 与上海港务集团签署2019年《航运及码头服务框架协议》并批准2019年上限金额 | |||
3.02 | 与上海港务集团签署2020-2022年《航运及码头服务框架协议》并批准协议上限金额 | |||
4 | 关于与青岛港签署2020-2022年《航运及码头服务框架协议》并批准协议上限金额之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