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元陆鸿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创思(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上海鸿汇荣和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元六鸿远(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4日,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总额2,435.22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1.15%,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补助项目 | 金额 | 收到补助时间 | 补助类型 | 补助依据 |
1 | 增值税及附加税退税 | 1,249.17 | 2019年4月、5月、11月 | 与收益相关 | - |
2 | 项目拨款 | 379.80 | 2019年1月、2月、11月 | 与收益相关 | - |
3 | 上市补贴 | 200.00 | 2019年6月 | 与收益相关 | 加快培育发展丰台区现代金融服务业的意见 |
4 | 2018年度丰台科技园支持资金 | 279.50 | 2019年8月 | 与收益相关 | 中关村丰台科技园支持高精尖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措施(丰科园委发[2018]4号) |
5 | 2018年度丰台科技园支持资金 | 261.67 | 2019年12月 | 与收益相关 | 丰台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丰政发[2018]13号) |
6 | 稳岗补贴 | 30.65 | 2019年8月、9月、10月、11月 | 与收益相关 | 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 |
7 | 贷款贴息 | 26.21 | 2019年8月 | 与收益相关 | 丰财企内指[2019]3532号、丰国资中心发[2019]1号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
(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用于补偿公司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失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二)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上述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预计计入2019年度其他收益金额为2,209.01万元,冲减财务费用金额为26.21万元,营业外收入金额为200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产生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5日
8 | 上海市普陀区政府扶持资金 | 5.00 | 2019年3月 | 与收益相关 | 普陀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若干意见 |
9 | 博士后科研活动资助 | 2.85 | 2019年11月 | 与收益相关 | 丰台区博士后(青年英才)创新实践基地管理试行办法 |
10 | 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奖励款 | 0.30 | 2019年4月 | 与收益相关 | 关于拨付2018年中关村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专利部分)的通知 |
11 | 北京市专利资助金 | 0.08 | 2019年6月 | 与收益相关 | 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合计 | 2,43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