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年12月3日,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珠路233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1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8位董事分别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当面递交等方式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将位于广州开发区科珠路233号、伴绿路10号、彩频路6号共三处物业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所有权出售给关联人广州科学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转让价格总额为人民币8.38亿元(含增值税)。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出售资产相关协议文件,并办理资产转让过户手续。
《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于本公告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关于本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于本公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本公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
券时报》的《关于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本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于本公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是否有效以议案一《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是否获审议通过为前提条件,即只有当议案一获审议通过后,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方为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如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租赁物业相关合同文件。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北京可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决定将控股子公司北京可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70%股权转让给刘可夫、回声,转让价为人民币30,338.20万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如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关于北京可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协议文件,并办理股权转让相关手续。
《关于转让北京可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于本公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独立董事关于本议案的独立意见于本公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9年12月20日14:30在公司1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本公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