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承诺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朱黎辉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62号),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已完成相关实施工作。本次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的主要承诺事项如下:
“本公司自愿认购丰乐种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了解投资风险,接收认购价格。
本次所认购丰乐种业非公开发行股份10,709,504股自此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12月内不予转让,并申请予以锁定。
如本次认购后,存在单独或通过一致行动人协议/安排合计持股比例达到或超过5%的,本公司将与丰乐种业联系并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承诺方未出现违反上述相关承诺的情形,公司将继续督促承诺方履行相关承诺。
特此公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