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适应公司未来发展战略需要,促进产业与资本的良性融合,推动项目孵化和产业整合,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晶科技”)拟以自有资金出资,在福建省福州市设立全资子公司福建华晶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以下简称“投资公司”)。
2、本次投资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设立投资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新设投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福建华晶投资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谢发利
3、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0万元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F区9号楼
6、经营范围:对制造业的投资;对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投资;对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的投资;创业投资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范围的具体表述以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7、出资方式:货币资金
8、出资比例: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上述基本信息以工商部门最终注册登记的内容为准。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设立投资公司主要是围绕公司未来发展战略需求,通过实业投资、股权投资等方式进行项目孵化和产业整合,优化公司资产质量,巩固公司产业优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2、存在的风险
投资公司的设立尚需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投资公司成立后,投资项目、投资收益等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公司将建立完善的风险管控体系和应对措施、合理筛选投资项目、规范投资决策流程、防范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持有新设投资公司100%的股权,不存在新增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情形。投资公司成立后,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更,投资公司的财务报表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投资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分期出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其他说明
投资公司成立后,投资公司发生单项或连续12个月内累计投资金额占福晶科技合并报表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5%以下的对外投资事项,授权由投资公司的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或相关机构决策批准。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