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科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2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2日在公司A楼1606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绘锦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书面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修订和审议符合《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合法,程序合规。
2、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3、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修订并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进一步增强高层和中层管理人员及
核心骨干员工的责任感、使命感,调动相关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实现公司发展规划目标,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5、相关修订事项分别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实行关联方回避表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摘要详见发布于2019年12月3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东华科技2019-081号《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全文发布于2019年12月3日的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规定,有利于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发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作用,有利于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全文发布于2019年12月3日的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六届十九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一九年十二月二日